2016年9月30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延期法案》,保证了现阶段5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额度暂时不变,EB-5区域中心计划也得以顺利延期至2016年12月9日。随着受理进程的推进,已经提交I-526投资移民申请的投资者,有些已经收到了批准通知。但万一I-526申请被拒,投资者应该采取何种方式,保障自身权益呢?
随着11月份美国总统大选的尘埃落定,12月9日以后的法案改革可说是板上钉钉。根据与美成达有密切合作关系的移民律师分析,eb-5新法案可能会有如下变革。
在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的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通常会拿到两个美国签证,分别是I-526签证和I-829签证。I-526签证和I-829签证都是美国绿卡,拿到这两类签证后所享受的权益与义务是和美国正式公民基本一致。
继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相继于美国当地时间9月28日通过临时决议案后,奥巴马总统也签字通过了该议案,eb-5区域中心项目已确定原样短暂延期到今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