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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接受新冠病毒检测!香港最新入境检疫调整

类别:香港进修移居   发布时间 :2021-04-06    浏览人次 :3401

3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从内地及澳门、台湾地区抵港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安排!此政策将在4月1日开始实施,近期赴港人员注意了!

新规明确所有在2021年4月1日或之后从内地及澳门、台湾地区抵港人士,同样需要在抵港时或抵港第2天及第12天接受核酸检测,以统一相关检测要求。


旧证

此前,从中国各地区抵港人士经不同口岸到港会有不同检测安排。从香港国际机场抵港者须于抵步后接受检测待行安排;从中国各地区抵港的人士会获派检测样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12天的深喉唾液样本再作检测。

陆路口岸方面,获豁免强制检疫的抵港人士和按「回港易」计划回港的香港居民须在抵港前三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检测结果。

在个别情况下,如相关人士曾逗留内地某些地区,也会获派检测样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的深喉唾液样本检测。

新规

从今天开始实施新病毒检测安排中规定:

任何年满6岁或以上,在2021年4月1日或之后经陆路边境管制站到达香港,须进行强制检疫的人士以及按“回港易”计划抵港而获豁免强制检疫的人士,均须在到达香港的第2天及第12天进行检测。

此外,经机场抵港并根据《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须进行强制检疫的人士,除抵港当天接受“检测待行”外,还须在到达香港后的第12天进行检测。特区政府会相应修改获豁免强制检疫人士的豁免条件,将抵港后的检测纳为豁免条件之一。

也就是说,从内地、澳门和台湾地区在港登陆时,无论从什么从什么口岸入港,均需要接受第2天和第12天的防疫检测!


检测规定

特区政府表示,抵港人士到达香港的第2天或第12天是由到达当天作第1天起计。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2021年4月1日到达香港,则应于2021年4月2日进行指明的第2天检测,并于2021年4月12日进行指明的第12天检测。

特区政府表示,港口卫生人员会在受限于上述检测规定的人士抵港时,向其派发检测样本收集瓶。

受检人士须在到达香港第2天和第12天按指引使用该收集瓶,收集深喉唾液样本,并于当天交回收集瓶作检测。

如有需要,有关受检人士可委托亲友在121个邮政局、47个医院管理局的普通科门诊诊所或20个港铁站设置的自动派发机索取检测样本收集瓶。

不需要检测的人士(即经“回港易”计划抵港或获豁免强制检疫人士)也可选择于抵港第2天及第12天到社区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受检人士须保存载有检测结果的短信通知,并在订明人员要求其提供相关检测的资料时,提供相关短信通知以供查核。

有限度放宽社交距离措施

在实施严格的限制措施后,香港疫情有着明显好转的趋势。3月29日港府宣布,将放宽部分限制。泳池、泳滩等场所会于今日重开,宗教场所入场人数放宽至可容纳的30%。

不过4人禁聚令、晚市堂食至晚上10时、口罩令等现有措施则继续维持多14日,包括了复活节假期。至于这些措施何时可放宽,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陈肇始表示限制措施将与接种疫苗挂鈎,当接种率升至一定水平才有望放宽。

前天,港府宣布取消本港居民英国返港登机限制,滞英港人4月下旬可乘指定航班回港,惟抵港后需于机场检测待行,以及于指定酒店隔离21日,检疫期间的第7、12、19日另需进行检测。

澳洲、纽西兰、新加坡等低风险地区抵港检疫安排,亦会有适度放宽,强制检疫期将由21日改为「14+7」,即仅需于酒店检疫14日,随后7日自我监测,并在第19日接受强制检测。